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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水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带建设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协兴园区分局 时间:2017/7/12

1.本项目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只有报名才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竞争性谈判人

(项目业主)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协兴园区分局

项目名称

花园水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协兴镇

工    期

1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建设隔离带约450米,财政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为161415.39元

建设资金

上级专项资金

其    他

 

施  工

建设隔离带约450米

3.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4.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从2017年 7  12 日网上发出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   7 14 1800分前截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在协兴镇清平街124号(协兴园区经发局220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由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交纳。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16   15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协兴园区11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人(即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3竞争性谈判前,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可不用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6)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审核原件时,需提供一份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  7  16   15  30

地点:协兴镇清平街124号(协兴园区118室) 

7、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协兴园区分局

地 址: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邮编:638003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826-2990828 

                                                                               2017年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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