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协兴警方持续向非法捕捞“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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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4/27 17: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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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晚,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浓溪派出所在全民水库抓获一名违法电鱼人员杨某某(男,浓溪镇人)。

  经查,4月16日晚,杨某某船划至全民水库中心用自制电鱼工具电鱼。民警当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电鱼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已依法将杨某某及电鱼工具移交给协兴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进行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我市已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都是涉嫌违法犯罪。近期,为全力护航“河道警长制”实施,协兴警方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涉水警务执法工作,对全民水库及西溪河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亮剑”,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目前,已依法查处非法捕捞人员7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2套。

  警方提醒市民,莫因贪图小利或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走上违法、甚至犯罪之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报警,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同时,也提醒各位“捕鱼达人”,不要以为捕鱼不过是自己的一个“爱好”,被抓到不过就是罚罚款,最多就是行政拘留。事实上,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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